Friday 30 November 2012

相爱不只是一句承诺


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,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,她也是,当他们被嘲笑是乡下人时,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,久了,两颗心就近了。

和所有小恋人一样,他们起打饭,起逛公园,钱不多,大多时候,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,写写小纸条。人虽然穷,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。他和她,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爱了。

因为都穷,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,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,少了情人世的神密礼物。他极少给她买东西。有一次她看上一副红套。 10块钱,他摸了摸兜里,只有7块,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。后来,她买毛线织了二副。都是红手套。值吧?他把她搂在怀里,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。

大三时,他们出去打工,情况好一些,因为做家教,他有了一点钱。这次,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。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,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。当时他就说,我有钱了会买给你。那是条银的链子,非常精美的做工,戴在她的脖子上真的好美。她不是一具特别好看的女孩子,可是有这条项链后显的别校样美丽。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。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,而她说,我也有一样礼物送给你。

她送给他的,是她的第一次。那天,在一具简陋的小旅馆里。她和他,缠绵得那么动情。他说,我一辈子会一辈子对你好的,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,不论何时何地,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,好不好?一辈子,我们不分开。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身体里,泪流满面。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他好的。

两个月后,她恶心呕吐……她怀孕了。这是件可怕的事情,她找他商量。怎么办?做掉吧,他说,我们还是学生。校方知道了会开除我们的,我们明年就毕业了,不要冒这个风险。不!她执拗的说,我要这个孩子。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,因为我爱他,我一定要他。

一个月后,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,然后带着肚子回了家乡。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,到他大学毕业地,孩子出生了,是一个男孩。

她没有再回来上学,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,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,因为她在那里等他。她没有告诉家里人,她一个人带着孩子,给一个小公司打工,挣的钱仅能果腹,她在等他毕业,然后一起过日子,可是他没回来,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钱,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。

这个诺言,他没有实现。

实际的情况是,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,发现她变得难以入眼,碎乱的头发,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的眼屡,穿的衣服极邋遢,上面还有奶渍。小孩子乱哭着,和衣冠楚楚的他相比,她就是一具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,他一阵阵地害怕。真的还要她吗?真的还带她走吗?

她还是那样依赖他,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了?他说混的不好,你再等等。他是撒谎了的,那时,他已经是一个部门的经理主管了,月薪可以拿到7、8千了,而她只有几百块钱,临走时还拿一千块给他,说,你在上海开支大,拿着拿着。他的眼泪要决堤,知道自己负了这个妇人,上了火车,他打开那纸包,是散乱的一千块钱,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原因吧。

而他却骗了她,他决定,用钱来还。

不久,他给她寄去两万块,写了一封信,他只说,我太忙了,可能先结不了婚,那时,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。那时她不久就把钱寄回去,她说,真对不起,我没有等到你,我结婚了,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,可我结婚了。

他哭了,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,为了他,她才结婚啊!她把自由还给了他,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趟。他想,从此,各自奔前程吧,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。

那时,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爱他,因为她的离开,他决定重新开始他的爱情,更何况这女孩子家里有权有势,对他极有帮助,不久,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,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,他有了太多钱,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,这些他和她当年的梦想的一切都有了,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坏男人,太坏了,所以他选择五一后回国,在她的家乡投资一个公司,他准备帮助她。

而她那时是家乡一所中学老师,快40了,有了半白的头发,人有些微胖,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,见面的刹那,他们愣了很久,岁月给了她增加的是沧海桑田,给他增加的却是成熟的魅力。

他看到了他们的孩子,一具17岁的大小伙子,如他的翻版,已经保送到北大,想说谢谢,可觉得语言那么单,他想说对不起,却觉得自己没这个资格,在简陋的办公室里待了好久,他才敢问一句,你爱人做什么工作的?

她笑了笑,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静静的说“我,一直没有结婚”。

刹时间,他从椅子上起来,眼泪猝不及防落下来,心里洪水决了堤,她一直在等他,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。

你傻呀,他骂到,她眼睛中是泪,人有些发抖,你说过要相爱一辈子,我认为它是真的,你说过的,他蒙住脸,然后缓缓跪下,在爱情上,他不如这个女人,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,些时他不能再和她在一起,可是他知道,她是他心里的一颗珍珠,价值倾城。

原来,相爱是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,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。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,可是他没有做到,他知道这一辈子,他不只是对不起她,他更是对不起爱情。只有她,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,说那句想爱一辈子时,仍然动人。

原谅别人的女儿


在餐馆里,负责为我们上菜的女侍,非常年轻。我之所以注意她,是因为她上菜时笨手拙脚的,让我老是担心她可能会把汤汁,转化成我的洗澡水。

我的第六感居然没有“辜负”我,捧上蒸鱼时,盘子倾斜,腥膻的鱼汁鲁鲁莽莽地直淋而下,泼洒在我搁于椅子的皮包上!

我本能地跳了起来,阴霾的脸,变成欲雨的天,这皮包,是我在意大利买的,极好极软的牛皮,不能洗涤,是我心头的大爱。

可是,我还没有发作,我亲爱的女儿便以旋风般的速度站了起来,快步走到女侍身旁,露出了极端温柔的笑脸,拍拍她的肩膀,说:「我们没事,没关系。」

女侍如受惊的小犬,手足无措地看着我的皮包,嗫嚅着说:「我,我去拿布来擦」

万万想不到,女儿居然说道:「没事,回家洗洗就干净了。你去忙你的吧,真的没关系,不必放在心上。」

女儿的口气是那么的柔和,倒好似做错事的人是她。

这时,女侍原本绷得像石头一般的脸,慢慢地放松了,她细声细气地说了声“对不起”,便低着头走开了。

我瞪着女儿,觉得自己像一颗气球,气装得过满,要爆炸,却又爆不了,不免辛苦。

女儿平静地看着我,在餐馆明亮的灯火下,我清楚看到她大大的眸子里,竟然镀着薄薄的泪光,这样,我不怒反惊了。我这女儿,到底怎么啦?

当天晚上,回返旅馆之后,母女俩齐齐躺在床上,她这才亮出了葫芦里所卖的药。

负笈伦敦三年,为了训练她的独立性,在大学的假期里,我们不让她回家,我们要她自行策划背包旅行,也希望她在英国试试兼职打工的滋味。

她的大哥就曾在美国大学当过校园邮差,二哥呢,也曾担任大学实验室助理员。

活泼外向的女儿,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,粗工细活都轮不到她,然而,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国,却选择当女侍来体验生活。

在伦敦的第一天上工,便闯祸了。

她被分配到厨房去清洗酒杯,那些透亮细致的高脚玻璃杯,一只只薄如蝉翅,只要力道稍稍重一点,便会分崩离析,化成一堆晶亮的碎片。

女儿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,好不容易将那一大堆,好似一辈子也洗不完的酒杯洗干净了,正松了一口气时,没有想到身子一歪,一个踉跄,撞倒了杯子,杯子应声倒地,“哐啷、哐啷”连续不断的一串又一串清脆响声过后,酒杯全化成了地上闪闪烁烁的玻璃碎片。

「妈妈,那一刻,我真有堕入地狱的感觉。」

女儿的声音,还残存着些许惊悸:「可是,您知道领班有什么反应吗?」

她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,搂住了我,说:「亲爱的,你没事吧?」

接着,又转过头去吩咐其他员工:「赶快把碎片打扫干净吧!」对我,她一句责备的话都没有!

又有一次,女儿在倒酒时,不小心地把鲜红如血的葡萄酒,倒在顾客乳白色的衣裙上,好似刻意为她在衣裙上,栽种了一季残缺的九重葛。

原以为她会大发雷霆,没想到她反而倒过来安慰她,说:「没关系,酒渍嘛,不难洗。」说着,站起来,轻轻拍拍她的肩膀,便"静悄悄"走进了洗手间,"不张扬"、更不叫嚣,把眼前这只惊弓之鸟安抚成梁上的小燕子。

女儿的声音,充满了感情:「妈妈,既然别人能原谅你的女儿。您也应该原谅犯错的人,她们也是别人家的女儿啊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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